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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的通知

时间:2022-03-11    文章来源:
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、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、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成都市财政局转发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》(成财绩〔2022〕4号)要求,我局将开展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相关区(市)县主管部门对本级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《自评表》进行审核汇总,形成本地区各项资金《自评表》,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《自评表》电子版及扫描版(扫描版需盖科技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公章)。

二、市本级资金使用单位《自评表》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直接上报电子版及扫描版(扫描版需盖单位公章)。

三、前资助项目绩效目标已在任务合同书中明确,后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已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,承担单位填报《自评表》时,需严格对照约定的绩效指标填写完成情况,填报完毕后提交区(市)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。区(市)县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督促项目单位根据绩效目标实施项目,准确填报《自评表》。

四、资料报送。区(市)县《自评表》电子版报送:3月11日17:00前发送至gwt12@vip.sina.com;扫描版报送:电子版审核通过后,于3月14日12:00前报送(需盖区(市)县科技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公章),区(市)县《自评表》及项目承担单位《自评表》由区(市)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。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方式及时间要求以所在区(市)县科技主管部门通知为准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      王姗姗  86523723

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(财务处) 袁  萍  61881730

 



附件:1. 成都市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列表

   2. 成都市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






附件1-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.xls

附件2-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.xlsx

 

 


成都市科学技术局

2022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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